一、乘船必备
1、海空转驳
· 备有有效船票。
· 备有同日离境的有效机票并已确定机位。
· 备有有效护照及预定目的地或下一个目的地所需签证。
· 须于航机起飞前两小时,抵达香港海天客运码头办理航空公司登机手续。
· 核对航班是否属参与快船转驳服务的航空公司。
(名单载于 香港国际机场网页 )
2、空海转驳
· 备有有效护照及预定目的地所需签证。
·
备有有效船票。(船票可于E东面抵港大堂的快船转驳服务柜台购买)
二、乘船流程
1、海空转驳
2、空海转驳
三、柜位截止登记时间
虎 门 码 头: 开航前 5分钟 (注:开航前15分钟停止行李托运)
香港机场柜台: 开航前60分钟 (需要托运行李)
开航前 30分钟 (毋须托运行李或使用行李直挂服务)
四、售票时间
虎门码头: 07:15-19:30
香港机场: 07:15-22:30( 五楼抵港层,邻近 E1/E2转机柜台)
四、行李规定
舱等 |
重量 |
长度 |
手提行李 |
体积不超过 55.40.20CM |
|
普通 |
20公斤 |
长、宽、高长度总和不超过 158CM |
头等 |
30公斤 |
贵宾 |
40公斤 |
| 收费 |
超出之行李收费为每 5公斤人民币20元 |
注:空海转驳可免费托运一件行李(美国及加拿大旅客则为两件),超出一件之行李将按每件港币 30元征收行李托运费。
五、飞机乘客离境税退税手续
由 2005年4月26日起,乘坐跨境渡轮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海天码头并成功办理登机手续的海空旅客,经航空公司甄别符合申请退回离境税资格后(不包括已获豁免缴付税款的旅客,如旅行团),可在设于海天码头的退税处办理即日“飞机乘客离境税”现金退税手续。合资格的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后会获发由航空公司职员签署及盖章确认的退税券,通过保安检查后可以于退税处凭退税券换取港币现金$120。
由于海天码头退税处只可为旅客办理即日退税手续,获发退税券但因赶机或其它原因未能亲自在海天码头办理退税手续的旅客,须直接联络其航空公司。
至于符合退税资格但因接驳时间等问题未有获发退税券的旅客可以填写退税申请表(申请表格及详情于 香港民航处 网页下载),连同所需文件,寄回民航处。
六、签证查询
有 关 签 证 的 查 询 , 请 参 考 香 港 入 境 事 务 处 的 网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