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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租车发展史
20世纪20-30年代是我国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大发展时期。20年代初,北京自用及营运汽车有1231辆,出租汽车行达51家.据统计,上海市于2933-1934年间,有出租汽车行达91家,营业站153处,营运汽车达1151辆。20年代末,哈尔滨由于外国侨民剧增,使得出租汽车增多,在500辆。
1934年,河南出现了最早的出租汽车。开封有了首家私人出租车户,经营5辆小客车。1935年,河南长途汽车营业部购进3辆福特牌小客车,也在市区经营出租业务。当时,因出租车很时髦,用户多是豪绅富商,他们走官场,讲阔气,不惜高价租用,所以,出租车的营业状况较好。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土的沦陷,战争的纷扰,出租汽车发展受到冲击,数量急剧减少。至1942年,北京出租汽车行减少到48家,营运汽车约446辆,以后逐渐萎缩,至1946年,仅剩出租汽车303辆。上海在此期间,出租汽车行仅存30家,至1948年,出租汽车行仅有51家,车数减少到705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租汽车主要由两种成分组成。一种为私有制的出租汽车,这种成分由于服务对象发生变化,客流量下降,加上车辆难以更新,营运车辆日趋减少,到1956年前,北京市出租一汽车行仅剩30家。另一种成分为公有制事业单位,主要是为了满足接待外宾来访和重要会议需要,由各省市人发政府组建成的汽车公司和汽车队。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为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在各地组建了旅游汽车队。“文革”时期,乘出租车被称为“四旧”,受到批判,车辆大量停驶,出租汽车行业处于奄奄一息状态。当时,北京市仅有出租汽车200多辆。其他城市出租汽车也为数不多。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城市经济日益繁荣,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出租汽车不再是北京、上海、天津及广州、哈尔滨等大城市的专利,全国很多中小城市在1980年以后也出现了出租汽车,且连续出现几次高速发展浪潮。国家为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满足不同层次乘客出行的需要,对出租汽车行实行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各行各业均可参与经营出租汽车的政策,为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形成了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国家有关部委相继颁布了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规定,各地政府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不少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使出租汽车行业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正规化的法制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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